局机关各科室、市属各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: 为确保医疗临床需要和安全,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促进社会主义“三个文明”建设,根据市献血办计划安排,经本局研究,决定于6月21日(星期一)上午8:00时在市中心血站(本市弋江区花津南路与纬二路交叉口)献血,具体事项如下: 1、献血对象:18-55周岁的健康公民。原则上各科室、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组织一名同志参加献血。市属各律师事务所于6月17日电话向市局办公室(3878953)报名单。 2、献血时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已献过血的带上献血证。 3、献血注意事项:献血前情绪不要紧张,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,切勿劳累过度。献血前一天晚餐和献血当日的早餐不吃高脂蛋白的食物,也不要喝酒,切勿空腹献血,可吃些清淡的食物,如面包、馒头、稀饭等。 望各科室、市属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负责人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广泛发动,组织相关人员踊跃参加,积极完成所分配到的献血任务。
2010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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